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5-23

徵才機關 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約僱3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16~2023-05-23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溝通能力良好。
3.未具雙重國籍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地登記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薪資標準:約僱3等220薪點(月支酬金28,534元)
工作地址 (224204)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32號
聯絡E-Mail AK8013@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2年5月23日前完成【線上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未上傳資料或缺件者,不予通知面試】
(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附件報名表並以電腦打字後,填寫白天聯絡電話及自傳,並於「報名者簽章欄位」親自簽名)、 (2)身份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5)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6)其他經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2年5月23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4974106分機600黃先生。
4.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證件不齊者恕不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備取人員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如均無適任者,本所得予以從缺。
5.職務代理人約僱期限自進用之日起至114年4月30日止,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若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則僱用至回職復薪生效日前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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