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徵求 辦事員~2023-05-31

徵才機關 內政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5-24~2023-05-3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地政、測量、土木、建築、都市計畫相關科系尤佳。
二、經銓敘審定薦任第3職等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熟悉國有財產及宿舍管理相關規定,具國有土地被占用排除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一、本部財產及非消耗性物品登記、減損及動產管理等相關作業,製作本部暨彙報所屬機關財產相關報表。
二、辦理本部經管國有宿舍及眷舍管理。
三、辦理本部經管文資建物之管理事項。
四、辦理本部經管國有不動產活化作業。
五、辦理本部經管國有土地被占用排除作業。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總務司(臺北市徐州路5號6樓)(本職缺業務需要,需配合至臺中黎明、南投中興新村及相關業務地點出差。)
聯絡E-Mail moi2007@mo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報名資料將先行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不另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職缺得酌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三、請至內政部網站/本部徵才/內政部總務司辦事員職缺外補公告,下載公開甄選基本資料表(空表),填妥後請E-mail至moi2007@moi.gov.tw聯絡電話:02-23565372,傳真:02-23976863(內政部人事處任免考用科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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