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清潔隊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清潔隊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7~2025-06-24 |
資格條件 | 1.國民中學(含)以上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2.能吃苦耐勞、不怕惡臭,可勝任清潔隊員工作。 |
工作項目 | 1.從事本鄉鄉內環境清潔、資源回收及垃圾清運等相關工作。 2.本工作需配合輪班(夜間)及假日出勤,需相當體能體力始能擔任;每日工作8小時,需配合夜間及假日出勤。 |
工作地址 | 清潔隊隊部(彰化縣花壇鄉長沙村彰員路二段487號)。 |
聯絡E-Mail | ntws73@huatan.ch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甄選方式: 面試。 (二) 甄選日期及地點: 1.日期:114年6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 2.地點:親至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二樓會議室。 (三) 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 114月6月17日起至114月6月24日下午16點截止。 2.報名地點: 彰化縣花壇鄉公所(花壇鄉中山路二段182號)清潔隊。 (四) 報名方式: 截止日前得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五) 報名應攜帶證件: 檢具報名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下載或於政府機關上班時間向清潔隊索取)、另所附身分證、戶口名簿、最高學歷畢業證書、退伍令、專長證明等,均以影印本檢附(無則免附)。報名時請攜帶正本以供查驗。 (六) 應試應攜帶證件: 身份證。 (七) 錄取方式: 符合資格且具本機關用人需求。 (八) 錄取公佈: 錄取人員將於本所網站公布,錄取人員以公文通知。 (九) 聯絡電話:04-7865921#125邱先生。 (十) 其他: 1.薪資標準: 月薪36,840元。 2.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 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3.未依指定時間或無法配合面試時間者,該項面試欄不予計分。應徵者如未獲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