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環資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9~2025-06-23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環資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受懲戒處分,亦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空氣污染防制及噪音與振動之管制等技術性業務。 二、策劃辦理轄內各工廠之污染取締管制及民眾陳情案處理工作。 三、依上級頒訂之空氣品質保護計畫、規劃執行市級部分。 四、主持、參加空氣污染防制及噪音與振動之管制研商會。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北區海濱路240號。 |
聯絡E-Mail | 61197@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係預估缺。 二、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23日(星期一)前檢附下列資料,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投遞電子檔: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附二吋脫帽相片一張)。請務必填妥可聯絡之電話或電子信箱。 (二)現職派令。 (三)銓敘部審定函。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畢業證書。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五個月內有效。 四、連絡電話:03-5368920#1305 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