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助理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4~2025-07-21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學士學位)。 3.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照尤佳(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備審) 4.具有資訊相關背景及財產管理工作經驗者尤佳。 5.熟稔文書處理、系統及網路操作與運用,並具良好之方案規劃及公文寫作能力,且能主動積極學習,掌握作業時效。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不含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含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等不得任用之情事。 7.本職缺鼓勵具身心障礙手冊者提出申請。 |
工作項目 | 1.資訊管理。 2.財產管理。 3.採購(小額採購) 4.行政相關綜合業務。 5.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會得視業務需要,彈性調整工作內容) |
工作地址 | 231007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 |
聯絡E-Mail | bene5@tts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秘書室助理員預估缺)以線上報名為主(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檢視及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甄選期間履歷調用功能;上傳資料應包含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 2.如無法線上報者,得以郵寄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含相片、連絡電話、詳述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最近一次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採購專業人員證照、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命令影本等,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收件至公告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3.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甄試(含筆試、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 5.受理單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11樓),聯絡電話:(02)77276211廖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