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3~2025-11-17 |
| 資格條件 | 1.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必備,請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相關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 2.熟悉電腦操作,並具電腦文書軟體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與28 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ㄧ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 工作項目 | (1)環境清潔維護及登革熱孳清等清潔維護工作。 (2)戶外喬、灌木修剪、植草維護。 (3)戶外休閒器材管理 (4)委外清潔人員履約管理。 (5)委外警衛、駕駛履約管理。 (6)停車位管理。 (7)消耗品管理車位管理。 (8)配合輪值。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永路555號 |
| 聯絡E-Mail | vhtn0481@mail5.v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報名人員請下載非公務人員履歷表(一 般),務必含照片、最高學歷、經歷、專長及扼要自傳〉填寫後於表末親自簽名,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兵役證明、公務機關或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本職缺須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歷證明,如離職、服務證明)及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文件影本,於114年11月17日前以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技術員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 (二)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資料不齊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被通知參加甄試者,請攜帶身分證、健保卡(雙證件),供甄試時核對資料。 (三)通信報名地址:701臺南市東區裕永路555號。 (四)本職缺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月支報酬為約僱4等250薪點(34,775元) (五)僱用期限: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聘僱。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六)本次報名若有疑義,聯絡電話:(06)2690418轉11113(報名內容-人事室張先生)、11101(業務內容-秘書室廖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