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11-10

徵才機關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月酬新臺幣31,45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等費用)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3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1-04~2025-11-10
資格條件 1.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大客(貨)車駕照。
3.具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證照(書)或鏟裝車操作證照(書)。
4.認真負責、品行端正、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須非屬本處首長或上級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亦非屬進用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者)。
6.僱用期限:⾃實際僱⽤之⽇起⾄114年12月31⽇⽌;惟僱用期間如經費來源不足時,應隨時無條件解僱。
工作項目 駕駛各類大型汽車及特殊機具(如:抓斗車、鏟裝機、挖掘機等)、進行環境清理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 臺東縣環境保護局(台東市臨海一段525號)
聯絡E-Mail 900002@epb.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本職缺一律採紙本應徵,不接受線上應徵。
(二)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備齊以下資料(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QhkG7IDasXp85ubbxa-hyn8MjHpT-ap7下載),並於114年11月10日17:00前逕送本局環境稽查科湯先生或以掛號郵寄至950臺東縣臺東市臨海路一段525號稽查科湯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稽查科約用人員職務」。如逾期(以郵局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2. 具結書。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 良民證。(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5. 駕照、技術士證或其他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影本等資料
(三) 聯絡人:環境稽查科,湯先生,電話:089-221999 分機105。
(四)其他:
1.本局將視需要擇定書面審查或面試。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本職缺將依甄選結果正取1名、得視需要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請務必於投遞前確認資料是否備齊,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視為資格不符。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