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28~2025-08-07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文化資產或工程採購、履約執行等相關經歷者尤佳。 (三)具備Office軟體及網頁基本操作能力者尤佳。 (四)具溝通能力且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者。 (五)符合國籍法第20條、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工作項目 1、「原台灣省糧食局後龍1號糧倉」工程代辦事宜。 2、 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遺址保存之規畫設計及修復工程等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原台灣省糧食局後龍1號糧倉」修復再利用工程點交完竣止(預計至116年4月) (三)薪資待遇:新台幣36,316元(應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本分署僅辦理徵才作業,後續進用之契約簽訂及薪資核發相關事宜由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辦理。 |
工作地址 |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地址:苗栗市自治路5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證件: (一)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 (二)從事建築文化資產或工程相關業務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報名方式: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苗栗辦事處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約用人員並填寫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除錄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報名地址、聯絡電話: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 386 號 3 樓037-350668 轉 301(王股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