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7~2025-07-16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5職等(含)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4. 具有採購證照,熟悉政府採購相關業務尤佳。 |
工作項目 | (***本職缺為預估缺***) 1.辦理採購業務,審核機關採購案件,辦理開標、議價、決標等作業。 2.辦理採購相關管考事宜、教育訓練及資料整合等。 3.臨時交辦事項。 以上工作項目如有疑義請洽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02)29693456分機 4580(常主任)。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161號28樓) |
聯絡E-Mail | ag493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須檢具文件、聯絡人、聯絡電話等資料說明。) 一、請以線上方式應徵: 意者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最近1筆銓審函、(2)現職派令、(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相關證照如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無則免附),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PDF檔)後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ag4931@ntpc.gov.tw(黃小姐),副本寄af2833@ntpc.gov.tw,並於主旨敘明【應徵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秘書室綜合行政職系科員】,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二、甄試、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由本局就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徵才得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人事室黃小姐 02-29603456分機44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