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徵求 工程員~2021-05-25

徵才機關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工程員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水利、土木工程等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二、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並經銓敘部審定符合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條件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河、海堤工程測量、設計、規劃、施工、監工;水文治理規劃、資料蒐集、統 計、分析;河川管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縣(新竹縣竹北市莊敬南路201號)
聯絡E-Mail wca02115@wra02.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請填寫完整並附照片﹞。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初任公職及現職(最新)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影本(未滿5年者請依實際任職年資提供資料)。
7.以上資料請備妥各一份在徵才上網期間內郵寄新竹市北大路97號人事室收(限以掛號郵遞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自行送件均恕不受理),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談),證件不全經通知未補正、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22334轉208。
二、本局得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依規定擇優錄備取人員,其備取有效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徹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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