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徵求 醫師~2021-08-29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醫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8-27~2021-08-29
資格條件 1.公私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具醫師證書。
2.具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且具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者。
3.曾任區域教學醫院4年以上經驗尤佳。
4.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5.本院為無菸醫院請遵守無菸政策。
工作項目 1.綜理精神科醫療暨行政業務。
2.門(急)診住院病患診療。
3.臨床討論、教學及研究。
4.出席院內、外各種重要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
聯絡E-Mail sh5575@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經歷證明影本、及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各乙份,現職醫事人員請另外檢附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乙份,於110年08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桃園市中山路1492號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人事室許小姐收,信封註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應徵精神科醫師兼科主任」字樣。
2、聯絡電話:03-3699721#4553,另請mail一份履歷表電子檔至電子信箱sh5575@mail.tygh.gov.tw。
3、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合者另行約談,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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