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徵求 辦事員~2021-01-18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3~2021-01-18
資格條件 (一)考試及格類科: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具採購證照者及採購工作實務經驗得優先考量。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無特考特用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及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本局需要,執行公務暨工作職務調整、輪調等。
(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具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採購相關業務;2.出納管理,以及進用人員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業務;3.公文收、發,以及檔案歸檔立案、編目、保管、檢調及安全維護;4.財產與物品登記及異動、檢查、租借、移撥以及報廢;5.庶務管理;輪辦前述5項工作及6.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
聯絡E-Mail tsaihang.tsai@ep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於110年1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如無法線上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歷冊(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首頁www.epa.gov.tw csb「最新消息」下載)、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及最近1次綜合行政職系銓審函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0年1月18日前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132巷35弄1號秘書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辦事員及日夜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全,不予受理。簡歷冊填妥後併請e-mail至tsaihang.tsai@epa.gov.tw,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秘書室辦事員及應徵人員姓名。
(三)初審合格者本局擇優通知甄試,報名參加甄選者不得具有雙重國籍,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職缺錄取正取1人,並得視甄選情形列候補2人,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五)聯絡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秘書室蔡采航小姐聯絡電話:(02)23257399#5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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