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石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2-02-25~2022-03-11 |
| 資格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 2.擅於溝通,並具汽機車駕照。 3.無特考任用限制調任之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辦理活動中心管理及環保等民政災防等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253001新北市石門區尖鹿里中山路66號 |
| 聯絡E-Mail | ad4108@ntp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 2.報名方式: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照片欄依應徵者意願上傳),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完整上傳: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學歷證件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7)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3.甄試及錄取通知: (1)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不予通知補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佈者撤銷調派令。 (3)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甄選,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5)聯絡電話:(02)2638-1721分機121人事室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