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預估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1-11-08~2021-11-15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及電機工程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1.督導水電、消防設備、空調設備、發電機設備、蓄(汙、廢)水池、不斷電設備、中央監控設備、IP電話設備、噴水池設備、飲水系統設備、電梯設備及戶外LED顯示幕設備等之檢修維護。 2.前項設備之勞務、財物及工程採購契約規劃、製作與履約。 3.水、電、瓦斯、電信費繳費核銷。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號 |
聯絡E-Mail | bm3226@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本職缺係預估缺,預計11月下旬出缺。 3.本會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錄取正取1名,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4.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聯絡黃小姐,聯絡電話:06-3903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