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徵求 約僱人員~2020-03-25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至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0-03-19~2020-03-25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配合度高及熟悉電腦文書處理。
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單一櫃台作業(含退除給付業務)。
2.榮民(眷)服務照顧相關業務。
3.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南市(臺南市東區育樂街88號,視業務需要得調派至新營辦公室工作)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聘用期間及薪資:一年一聘;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第四職等250薪點計酬支給,折合新台幣約31,175元/月。
2.意者先行上網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6mPhKbWC6Qzgs2R27
3.完成線上報名後,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至:701臺南市東區育樂街88號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資格不合者恕不受理:
(1)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約僱人員外補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首頁>訊息公告>就業資訊,或至以下網址下載
https://www.vac.gov.tw/vac_service/tainan/lp-1546-113.html。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記僅供身分證明用)。
(4)榮民證影印本(非榮民免附)
(5)專業證照、經歷證明及退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信封1個(寄發考試通知用,信封請用標準信封,並書寫收信人姓名、住址,免貼回郵)。
4.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擇優6-10名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5.甄試項目及比重: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40%、電腦(中文輸入)30%、面試30%;甄試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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