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地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1-09-14

徵才機關 嘉義縣竹崎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一級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1-嘉義縣
有效期間 2021-09-07~2021-09-14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
(三)具有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請檢附經歷證明)。
工作項目 (一)協辦人民申請土地複丈、法院囑託案件、政策性案件。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
聯絡E-Mail fangerlee623@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具文件:
意者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影本、履歷表(請至銓敘部下載簡式履歷表,詳填日間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含200字以內之自傳、貼照片並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經歷證件影本(證照、證書、經歷證明如僱用通知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等),證件不齊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請於110年9月14日報名日期截止前逕寄「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163號嘉義縣竹崎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測量課約僱人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不論錄取與否,資料均不予退還。接洽電話(05)2614835轉106李小姐。
(三)僱用報酬及期間:
每月依約僱人員薪給標準支給五等一級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4,916元)支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分配結果公告前一日(預估111年3月下旬)止,僱用期滿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如經費來源不足、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應即解僱。
(四)本案得視實際情形擇優錄取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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