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徵求 衛生稽查員~2020-02-14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職稱 衛生稽查員
職系 衛生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0-02-11~2020-02-14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無限制調任者,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工作項目 一、辦理食品、藥品衛生技術之稽查。
二、監控食品、藥品安全暨抽驗計畫。
三、辦理食品、藥品業者資料建置管理。
四、辦理公共衛生教育宣導。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望安鄉衛生所(澎湖縣望安鄉西安村36-7號)
聯絡E-Mail fp91040@phchb.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三)上傳應徵資料請再次確認是否包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等相關證件資料。
(四)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五)非現職公務人員請將上述資料【含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訓練進修)、現職銓審函等】,於109年02月14日前,於上班時間,親自或委託至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人事室報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二、本局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三、聯絡方式:聯絡電話(06)9272162轉281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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