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12-28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三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財稅金融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1-12-24~2021-12-28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約僱三等220薪點(27,434元)。
工作內容:
(一)受理土地增值稅、契稅申報案件查徵完稅作業。
(二)「多點、跨區、全功能稅務櫃臺」服務事宜。
(三)協助人民申報案件之調查及處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1年2月23日或原請假助理稅務員請假結束前一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為臺南市東區。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意者請於110年12月28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僱人員(助理稅務員職務代理人)」(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 (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聯絡E-Mail alphafang@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蘇小姐 06-2160216#1253
電子信箱:alphafang@mail.tainan.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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