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政府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工程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1-03-26~2021-04-0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水利相關類科系以上畢業。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水利工程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歷一年以上者或具有擬任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工程測量繪圖設計、監工、查估工程管理及編製帳務處理等督導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等影本各1份,於民國110年4月6日前掛號(以郵戳為憑)逕寄: 「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新竹市政府工務處養護工程科」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工程師 )」職務或親持至本府上開單位辦理,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2.待遇:六等312薪點(折合金額每月38,906元)。 3.僱用期間:自人員實際到職日起。 4.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面試,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5.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至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職缺為限。 6.聯絡電話:(03)5216121分機294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