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03~2020-02-27 |
資格條件 | 1.國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品德端正、無不良嗜好。 2.須為中央各機關、學校編制內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
工作項目 | 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格證件各乙份: (1)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影本。 (4)公立醫院或衛生所最近三個月內體檢表。 (5)汽車駕照影本及職業大客車駕照影本。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以上相關證件資料各乙份(請依序裝訂,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本院保留審核正本權利)請於109年2月27日17時30分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本院總務科(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586號),並於信封正面右上角註明「應徵駕駛」(聯絡人:葉品瑤,聯絡電話:07-5523621分機547)。 2.有意者請逕自本院網站http://ksh.judicial.gov.tw/chinese/index.aspx下載空白履歷表等文件填寫。 3.甄試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時所繳交之個人資料概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