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徵求 法官助理~2021-08-30

徵才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法官助理
職系
名額 依成績按甄選組、甄試組分別擇優列入儲備名冊。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8-05~2021-08-30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男須繳驗退<伍>役證件或免服兵役證明,如於報名時無法繳驗退<伍>役證件,至遲於本院通知錄取報到時繳驗退<伍>役證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且未具雙重國籍、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應就下列資格條件擇一應試:
(一)甄選組:具律師考試及格,或具相當高等考試「法制」類科及格。
(二)甄試組:大學以上法律系所或其他與法律相關系所畢業。「其他與法律相關系所畢業」,指修習主要法律科目在12個學分以上系所而言,主要法律科目為民法、刑法、國際私法、商事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強制執行法、破產法等科目。
工作項目 (一)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法律問題之分析、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法官整理兩造之主張、證據,分析爭點及彙整歷審判決。
(三)協助法官校對判決書及清點、核閱、確認歸檔案件。
(四)協助法官辦理非訟、強制執行事件程序及實體之審查。
(五)協助製作分配表、債權憑證。
(六)協助製作、傳輸、提示電子卷證。
(七)其他交辦之事項。
工作地址 97058花蓮市府前路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電話及傳真:電話(03)8225144轉206人事室林科員,傳真:(03)8227397。
簡章備索:請自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 /徵人啟事、本院網址(http://hld.judicial.gov.tw/)下載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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