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8-11~2021-08-16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藝術相關科系畢業,或具藝術文化行政相關實務經驗1年以上者,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Power 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及Photoshop等繪圖軟體基本操作能力者尤佳。 (二)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召開本府公共藝術審議委員會 (二)審查公共藝術設置三階段報告書、教育推廣報告書 (三)公共藝術法規及程序諮詢 (四)美術館籌備處教育推廣組相關業務 (五)本局視覺藝術科推算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0年8月16日(星期一)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科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員」。 (二)本職務為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缺額,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為止(預計自110年8月25日起至本局科員進修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約僱人員於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六)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七)報名期間:110年8月11日起至同年月16日止 (八)郵寄地址: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惠中樓8樓 (九)聯絡人:視覺藝術科張小姐,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25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