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業務助理~2026-01-16

徵才機關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業務助理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1-13~2026-01-16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需具備簡易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具有汽車或機車駕照
(三)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區各里回饋金業務。
(二)其他民政課相關之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僱用至115年12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本所得視工作表現及預算編列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二)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請自行至本所網頁/相關資料/徵才資訊下載網址:https://www.guanyin.tycg.gov.tw/)、畢業證書、身分證(請註明-僅供徵才身分查驗用)、其他經歷及專業證照等影本,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所送資料作為積分審查,未交者以零分計算,於民國115年1 月16日下午5時前寄達或親送本所秘書室(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敘明應徵「民政課業務助理」。
(以上繳交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行銷毀,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徵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待遇標準:月支薪資為新台幣38,948元(五等1級,280薪點)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辦理 (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五)正取1名、備取2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備取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辦理。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站,及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聯絡電話:03-4732121轉227留先生(工作內容)或323李小姐,地址:32843桃園市觀音區觀新路56號(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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