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書記~2026-04-08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3-31~2026-04-08
資格條件 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辦理中心物品及消耗性文具紙張(含團體背心)庫房管理作業事宜。
2.停車場規定修訂、學員停車證申請審查管理作業。
3.場地外借管理(含停車場)作業。
4.緊急公務電話會簽及每月電話費結報作業。
5.教職員工暫(借)用學員宿舍申請管理。
6.公務車輛(含燃料稅、牌照稅、保險及定期或不定期進廠維修)及油料管理。
7.新興業務或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8.須輪值值勤日、夜班(擔任值日官)。
工作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三段 78 號
聯絡E-Mail hlchang@mail.vt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倘未滿5年則檢送任公職期間考績通知書)、專業證照(無則免附)、榮民證 (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 PDF 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及筆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甄試項目: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70%)、面試(30%)。
5.資料說明:
(1) 「 外 補 甄 選 報 名 表 」【 表 格 請 至 輔 導 會 全 球 資 訊 網(http://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 word 或 odt 檔案格式),於115年4月8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寄至 hlchang@mail.vtc.gov.tw (聯絡電話:(03)3321224 轉 111;聯絡人: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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