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6-03-02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6-02-11~2026-03-02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資訊相關科系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辦理資通安全業務規劃、執行及管理30%。
2.各項資訊設備軟硬體採購與管理維運30%。
3.資訊服務與相關行政事務之處理3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本職缺需外勤維護、搬運資訊設備)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7~8樓)或桃園工作站(桃園市桃園區介壽路416號2樓)或中壢工作站(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394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待遇:約僱5等1級280薪點,月薪38,948元。
2. 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最高學歷證件影本、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駕照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115年3月2日以前寄(親送)達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人事室收(桃園市中壢區強國路68號8樓),以本處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資訊室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甄試】。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及郵資俾利郵寄。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期限3個月。
4. 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5. 聯絡電話:03-3777300分機1901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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