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 職稱 | 佐理員 |
| 職系 |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20~2026-01-26 |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1.中低收入老人生活補助 2.社區發展業務 3.全民健保業務 4.模範父親表揚 5.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公所(新竹縣湖口鄉中央街1號) |
| 聯絡E-Mail | 10009852@hc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網路24⼩時⽅式辦理。 (⼆)應徵前務請⾄⼈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系統 > B.⼈事資料服務 > 「公務⼈員個⼈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資料。 (三)應徵請⾄⼈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系統 > D.其他⼈事總處業務>「DK: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完整履歷資料後,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履歷資料。 (四)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成1份PDF檔案上傳: (1)照片、(2)現職派令、(3)現職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最⾼考試及格證書、(6)最⾼學歷證書、(7)採購證照、(8)通過客語或英語等語⾔能⼒證書。 (五)未於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僅以紙本或電⼦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全者,均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無編號(7)、(8)者免附。 (六)備註: 1.報名⼈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惟應徵⼈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錄取結果登載於新⽵縣湖⼝鄉公所全球資訊網/訊息廣場/徵才資訊項下(網址https://www.hukou.gov.tw/iframcirculated_list.php?menu=29&typeid=1763)。 2.報名⼈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