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職稱 | 里幹事 |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31~2026-01-07 |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現經銓敘審定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法定任用資格者。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三) 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四)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五) 最近3年考績,至少2年列甲等。 |
| 工作項目 | (一) 擬訂里年度工作計畫。 (二) 建立、更新各項里內基本資料。 (三) 公共事務有關事項、出席與里辦公處事務有關會議與會勘。 (四) 社會服務、到府服務。 (五) 辦理體育文化休閒活動。 (六) 宣導傳遞事項、辦理輿情反映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9樓 |
| 聯絡E-Mail | bn_542@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專任者應檢附銓審函或機關或學校正式開立之服務證明、兼任(辦)者應檢附機關或學校發布之派(免)兼令。 (二) 初審合格,擇優通知面試,未參加面試者不另行通知。正取1名,視甄試情形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 聯絡電話:工作項目請洽02-28826200轉6001民政課游小姐、報名事項請洽02-28826200轉8404人事室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