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5等至5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7~2026-01-13 |
| 資格條件 | 1.勞工、社會、心理、管理等系所畢業尤佳,或取得就業服務乙級證照,或就業服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2.具標案執行、津貼審查及新聞稿撰寫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處諮詢給付課相關社勞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40852 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2樓) |
| 聯絡E-Mail | Ellie1108@taichun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職缺明細頁面點擊【我要應徵】 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1.簡歷表、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汽車及機車駕照影本、4. 其他資格佐證資料影本(如英檢證照等)相關文件)完整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自傳請勿空白)。 二、其他: 1.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依成績擇優錄取正取人員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定期契約:本職缺係115年高等考試社勞行政職系課員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該項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有關規定得隨時解雇。 4.月薪(約僱五等一階280薪點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及勞退等相關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