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7~2026-02-27 |
| 資格條件 | 1.國民中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2.對動物有耐心、愛心、不怕接觸流浪動物。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誠。 |
| 工作項目 | 1.動物舍清潔打掃、消毒(含園區環境維護)及收容動物之飼養照護與犬隻遛放等工作。 2.協助認領養接待及動物介紹。 3.協助行政業務辦理。 4.其他長官交辦業務。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藻礁路1668號) 工作時間: 通知上班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08:00~17:00,輪休制,需配合排班,一年一僱。 |
| 聯絡E-Mail | 10032337@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5年2月27日(含)前將應檢附文件以郵局掛號方式寄達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327桃園市新屋區永興里藻礁路1668號,信封請註明應徵「桃園市動物保護教育園區」約用人員】;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填妥相關履歷之資料並上傳應檢附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應檢附文件: (1)履歷表(含正面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5.本職缺薪資(新臺幣):新進人員起薪32,460元整。 6.連絡電話:(03)4861760分機202 曾小姐。 7.若經面試錄取後,報到需攜帶之文件及物品:(1)國民身分證、(2)郵局帳戶封面影本、(3)印章、(4)個人1吋證件照(供作識別證之用)、(5)健保部分若要加保眷屬,需附戶口名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