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救生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24~2025-12-29 |
| 資格條件 | (一)中華民國國籍。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前)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且證件須在有效期限內。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
| 工作項目 | (一)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8:00-12:00,下午13:00-17:00,配合校務運作需求,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二)游泳池維護管理。 (三)體育器材管理。 (四)協助體育競賽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一、薪資: (一)依碩士學歷月薪38,880元計(含勞健保)。 (二)學士學歷月薪35,775元(含勞健保)。 (三)高中職學歷月薪33,075元(含勞健保)。 二、工作地址: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
| 聯絡E-Mail | wengmax2050@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校學務處體育組黃組長(電話:08-8892010轉223)。 二、報名手續: (一)採通訊報名或於上班期間親送本校人事室。 (二)報名時應繳附左列表件: 1.救生員甄選報名表(如附表)一份。 2.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一張(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4.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5.救生員證照影本。 6.切結書(如附表)一份。 7.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附)。 8.其它(專長證明等,無則免附)。 (三)證件正本於甄試時繳驗,驗訖發還。 (四)報名期限:請於114年12月29日(星期一)前,寄達(/親送)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學務處收(請註明應徵職稱),並電洽確認 電話:08-8892010轉223黃組長。 三、甄選方式: (一)日期:請於1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上午08:30前,並繳驗身份證、學歷證件及救生員證件正本,驗訖發還。 (二)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 (三)方式:口試。依參加甄選人員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及備取人員若干名。 四、錄取及備取人員名單預定於114年12月30日(星期二)下午3點前公告本校網站。 五、報到須知及附則 (一)錄取人員請於114年12月31日(星期三)上午10時前,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並得由本次備取人員中,依序遞補之。 (二)錄取人員經通知錄取後,一星期內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及公立結核病防治院(所)胸部x光檢查證明各一份,體檢有活動性肺結核、惡性傳染病、精神病之一者,取消應聘資格。 (三)甄選錄取人員,若發現資格不符或證件有偽造、變造等情事,均應無條件自動解職,不得要求任何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