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2-22~2025-12-30 |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家庭教育及高齡教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
| 聯絡E-Mail | e250006@oa.pth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職務代理人,月報酬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12月31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f.檢附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4)本職缺經遴選小組評選後依分數排名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