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12-30

徵才機關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5-12-22~2025-12-30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述情事之一者,應撤銷其僱用)。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3)無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家庭教育及高齡教育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家庭教育中心(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
聯絡E-Mail e250006@oa.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本職缺係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任用計畫職務代理人,月報酬280薪點(新臺幣38,948元),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
(2)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114年12月31日前郵寄至:屏東縣屏東市華正路80號(家庭教育中心),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姓名)」,寄送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不受理。
(3)應檢附表件:
a.報名表(含相片、簡要自述),須黏貼本人最近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b.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c.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d.相關資格證明文件、證照、工作經歷之服務證明影本。
e.男性需繳交退伍令。
f.檢附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4)本職缺經遴選小組評選後依分數排名錄取,必要時得辦理面試。
(5)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應徵人員均不適合,得予從缺。
(6)本次視甄試成績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為限。
(7)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將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8)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8-7378465轉15。
(9)備註: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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