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彰化縣溪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3-11~2026-03-17 |
| 資格條件 | 一、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測量、地政業務工作經驗或受地籍測量訓練班專業訓練結訓者。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任用限制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限制者,不得報名。 |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測量複丈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
| 聯絡E-Mail | per@xh-land.ch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甄選方式: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試 甄選日期:以電話另行通知面試日期及時間 甄選地點: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報名時間:115年3月11日起至115年3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報名地點:彰化縣溪湖鎮大公路99號 報名方式:通信報名或親送本所 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簡式履歷表(1份,請於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證照、工作證明(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 錄取方式:擇優錄取符合資格者,備取人員1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錄取公佈:於彰化縣政府徵才錄取公告區公佈 聯絡人及電話:謝先生,04-8813119分機210 其他: 一、參加甄選人員應遵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經用人單位擇優通知面試時,須配合用人單位確認有無該條例第9條之1所定之情事。 二、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待遇薪資每月280薪點/38,949元計酬,約僱原因消滅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四、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俾利郵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