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3-5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一般行政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19-02-11~2019-02-18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一般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 情事者。三、最近3年內考績(含另予考績),不得有考列丙等或連續3年內年終考績考列乙等者。四、最近3年內不得有受申誡以上行政懲處處分。五、熟悉使用電腦文書處理。 |
| 工作項目 | 預算控管及一般行政業務。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工務課)。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並親自簽名)及相關證件影本(如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任職務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及獎懲),於108年2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永和區公所人事室邱小姐收,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e-mail信箱。二、本所聯絡電話:02-29282828轉339。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四、本職缺列備取一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 補期間為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