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稅務員 |
職系 | 財稅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9-01-18~2019-01-25 |
資格條件 | 一、具高考三級、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經銓敘審定財稅行政職系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無考試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地方稅稅務稽徵工作。 |
工作地址 | 302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6號(總局)或310新竹縣竹東鎮杞林路71號(竹東分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8年1月25日止,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任免、銓審、獎懲、考績、訓練進修、簡要自述、日間聯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等欄位均須填寫完整並親自簽名)及相關證件,以親送或郵寄至新竹縣政府稅捐稽徵局人事室巫小姐(電話03-5518141分機 831)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稱(稅務員),並請自行預留郵寄時間。 二、應繳證件(除公務人員履歷表為正本外,其餘均為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或訓練)及格證書、現職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 三、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