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至第5職等 |
職稱 | 管理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06-04~2019-06-17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五)具電腦操作知能,熟悉Word文書處理應用、Excel編輯處理等。 |
工作項目 | (一)小額採購:10萬元以下設備相關各項採購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二)維修:校園公物及設備相關維修。 (三)管理:教職員宿舍、校園修繕系統、鑰匙、卡片、遙控器等。 (四)上網填報:全國宿舍管理系統、綠色採購平台。 (五)協助出納組差旅費等計算事宜。 (六)協助工友退休申請事宜。 (七)協助辦理勞資會議相關事宜。 (八)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律採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8年6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簽名並貼妥照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依序以A4大小裝訂整齊,掛號郵寄(封面請註明「應徵管理員職務」)本校人事室(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經資格審查後,擇優面談或測驗,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校得予從缺。聯絡電話:03-9782602,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