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8-04-27~2018-05-03 |
資格條件 | 請詳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107年約僱人員甄選簡章」(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分署網頁(http://www.scy.moj.gov.tw /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
工作項目 | 辦理統計室文書行政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或工作指派。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07年4月27日起至107年5月3日止,以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務必註明參加約僱人員甄選及姓名,逕寄本分署人事室,郵遞區號:30044,地址:新竹市民權路220號8樓,聯絡電話:(03)5336473】或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報名簡歷表(請留下白天可連絡到本人之電話)、簡章請至本分署網頁( http://www.scy.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三)應繳下列文件(口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之身分證件備驗): 1、報名簡歷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全部報名表件,概不退還;但確有必要原因請求退還報名文件者,請自行檢附信封及回郵。報名所繳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變造情事者,經查明後撤銷參加甄選或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