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18-05-04~2018-05-16 |
資格條件 | (一)現職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須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輪調。 |
工作項目 | (一)年度補助計劃資料彙整、結報及固定資產預算彙整。 (二)文具用品、禮品之管控及領用。 (三)協助文書作業及代收郵件之收發登記及通知管理。 (四)協助開標、履約管理及驗收等程序通知、資料準備、紀錄相關事宜。 (五)協助出納作業及銀行帳務往來業務。 (六)協助會議場所之佈置及準備。 (七)協助自造實驗室計劃之推動。 (八)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至本校網站公告下載簡章http://www.lksh.ch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