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3-31~2018-04-20 |
資格條件 |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並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負責本所公務車輛駕駛。 (二)輪值值班勤務。 (三)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四)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本所現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三)履歷表1份。 (四)國民身分證及相關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半年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 二、報名期限:107年4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總務科」,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字樣。 三、聯絡人:本所總務科宋緯勝先生,聯絡電話:(07)6152646分機201。 四、詳細內容請參考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