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徵求 駕駛~2018-04-20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8-03-31~2018-04-20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工友、駕駛、技工,並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所公務車輛駕駛。
(二)輪值值班勤務。
(三)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
(四)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本所現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備文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機關移撥同意書正本。
(二)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各1份。
(三)履歷表1份。
(四)國民身分證及相關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各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半年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
二、報名期限:107年4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親送或掛號郵寄至「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總務科」,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駕駛」字樣。
三、聯絡人:本所總務科宋緯勝先生,聯絡電話:(07)6152646分機201。
四、詳細內容請參考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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