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科員~2020-01-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教育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9-12-25~2020-01-07
資格條件 (一)具大學(專)以上學歷,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教育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 教育財團法人及公益信託之設立許可與監督管理事宜(中山區)。
(二) 教育財團法人及公益信託綜合業務。
(三) 交通安全教育綜整業務 。
(四) 社教機構經常性業務:天文館、動物園
(五) 私立社教機構之設立許可及監督管理。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
聯絡E-Mail boe25@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且有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附貼最近照片)、最近5年之考績通知書影本、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考試及格證書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等,並請於109年1月7日(星期二)前逕送(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吳科員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2,另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行政職系科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該職系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郭股長。資料審查合格者,擇期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與函復;另甄選成績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另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reurl.cc/0dg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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