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21~2017-09-29 |
資格條件 | (一) 學歷:大專以上。(二)具調任戶政職系委任3職等以上任用資格現職公務人員。(三) 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者優先錄用。(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五款情事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戶籍登記及行政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
聯絡E-Mail | dayuan1@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意者請檢附以下證件並依序排放(A4紙張裝訂):1.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寫並貼相片及簽名,自傳不可空白) 、2.現職派令、3.歷年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5.考試及格證書、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如通過英語檢定考試者,併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簽名,依序排列裝訂整齊後,於106年9月29日前寄達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人事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逾期不受理。資歷審查合格後,另行擇優通知面試,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二、本案甄選徥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三、聯絡電話:03-3862474分機220人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