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副工程司 |
職系 | 都市計畫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擇優備取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12-06~2019-12-23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具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經薦任第六職等以上銓審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公懲會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 |
工作項目 | 一、更新審議SOP業務。 二、辦理信義區永春更新專案。 三、辦理律師團制度委辦案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南京復興站 2 號出口) |
聯絡E-Mail | ur00247@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公務員個人資料服務網」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等資料,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或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ur00247@mail.taipei.gov.tw。聯絡人:王小姐,電話:02-27815696轉3168。(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2. 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