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06-25~2019-07-09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本國社工師證書(以下簡稱相關專業資格)。 二、年齡、性別不限,男性須役畢持退伍證件或免役證明。 三、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四、無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所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提供本校個案直接服務及辦理相關行政工作,必要時以巡迴駐校服務方式進行區域內學校之專業三級輔導處遇工作,另需接受教育部國教署、屏東分區中心(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之統籌調派,並針對特殊狀況提供跨區支援服務。 二、其他服務內容:依據「學生輔導法」、「高級中等學校學生輔導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工作地址 |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選類別: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名額: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到職日至108年12月31日;經督導考核優良者,次年度得優先續聘之。 二、經錄取之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者,其服務地點、工作調配與人力支援等,統一由國教署統籌規劃運用(基本上於本校工作3天,其餘2天由國教署轄下屏東女中視區域需求調派)。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10-5:10,得視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錄取人員依「高級中等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12 條規定辦理,以薪點312 點起至424 點,折合金額38,906 元起至52,872 元敘薪。 三、報名方式:一律通訊報名。意者請於108年7月9日(星期二)前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後,以掛號郵寄至屏東市建國路25號本校人事室收『信封上加註參加輔導室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寄達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退件。報名應繳證明文件,請以A4紙列印,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無則免附。須檢具資料如下:1.甄選報名表(格式如附件A-1)正本1份、2.切結書、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自行黏貼在報名表上)、4.退伍證件/免役證明影本(未服役者免繳)、5.身障證明(非身障者免繳)、6.社工師證照影本、7.最高學歷證件影本、8.與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之訓練與服務經歷(如附件A-2)、9.學校專業輔導工作理念自述表(如附件A-3)、10.自傳、其他有利之審查資料(如:相關工作經驗、辦理活動經驗等,可列表呈現。)。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自行至本校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ptivs.ptc.edu.tw/Home。 四、甄選時間:108年7月15日(星期一),請依公告之報到時間準時報到。參加甄選人員名單於民國108年7月11日(星期四) 17:00前公告於本校首頁,請應考人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另行通知,倘有更正則以現場公布為準。甄選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五、甄選方式: 1.社工實務技術演練(50%):以青少年問題為試題(含個別或家庭諮商;由考場提供模擬個案背景及其諮商歷程)。考生考前抽題,與模擬諮商對象進行晤談,再由甄選委員針對演練過程進行提問。 2.口試(50%):針對應考人準備之相關書面資料、高中職校園輔導、社工專業知能、社工實務及專業素養為內容,由甄選委員分別提問。 六、甄選結果於108年7月17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公告於本校首頁。 七、正取人員應於108年7月22日(星期一)前親自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期未報到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