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3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18-09-05~2018-09-12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及中文繕打),具服務熱忱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 |
工作項目 | 1、辦理登記收件、登簿、裝冊等登記業務。 2、辦理地政相關行政業務。 3、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200號) |
聯絡E-Mail | 1001181@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人員請於107年9月12日下午5時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相片及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學經歷證件,請註明擬應徵職務名稱(臨時人員),送達新竹縣竹北地政事務所人事陳小姐收(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200號;聯絡電話:03-5512209),並請應徵人員107年9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時0分親至本所二樓會議室面試,擇優錄用,未獲遴用者,不予退件亦不通知。錄取人員將公告本所網站於通知報到而無法完成報到者,得取消錄取資格。本次甄選得列備取人員6名,在備取有效期間(3個月)內,遇錄取人員未報到或中途離職者,由備取名單中依序通知遞補,候補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試用期間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優良與予續僱,如無相關計畫預算或考核成績不合格,無條件解僱,不得要求留用,薪資依勞基法規定最低工資支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