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6-7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8-01-24~2018-02-06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項: 1、大專以上建築工程科系畢業。 2、大專以上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科系畢業,修滿建築設計8學分,並參加相關建築專業訓練講習80小時以上(得以防災、構造、設備等建築相關科目4學分替代之)。 3、高考或相當高考以上之特種考試建築工程、建管行政或公職建築師類科考試及格。 (二)具3年以上工程經驗(不限民間或政府機關資歷)。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園區建築管理相關事項(含建照、雜照、使照審查及核發)。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屆時並以實際調整後情形為準。) |
聯絡E-Mail | cyw7412@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方式: 1、請檢具報名表、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近之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https://www.epza.gov.tw/gaoxiong/index.aspx)首頁/訊息公告/「機關徵才」下載。 3、於107年2月6日前(郵戳為憑)掛號郵寄806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技士職務」。 (二)逾時或履歷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 (三)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 (四)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應徵人員均不符合本分處需求時,得予從缺。 (五)本案承辦人:人事室張小姐07-82393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