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文化局 徵求 辦事員~2018-02-07

徵才機關 花蓮縣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 備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18-01-31~2018-02-07
資格條件 具有委任第1職等以上文化行政、教育行政、博物館管理、圖書資訊管理、史料編纂等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文化行政等相關業務及其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如職缺機關(花蓮市文復路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各一份,親送或郵寄花蓮市文復路6號花蓮縣文化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文化行政辦事員職缺。星期六、日及例假日、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227121轉122
2、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2月7日止 (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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