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檔案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9-23~2019-10-02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男須役畢或免役)。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歷史學、檔案學或圖書館學相關學科系所優先。 3、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檔案管理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 4、具工作熱忱、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者。 5、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及檔案整理作業或編目建檔作業,具檔案庫房管理及裱褙修復知能或具資料內容分析及編目建檔相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檔案史料點收入庫。 2、檔案史料庫房典藏管理。 3、檔案史料整理編目及內涵分析。 4、規劃及執行檔案史料回溯細部整理、編件、目錄資料核對等。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長沙街1段2號;新北市新店區北宜路2段40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一般履歷表A4直式橫書,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末頁請親筆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3年獎懲令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以A4規格裝訂,並於108年10月2日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寄至10048臺北市長沙街1段2號國史館人事室李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審編處辦事員。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須寄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3、如有工作項目疑義請電洽:(02)2316-1138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