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徵求 技士~2019-03-04

徵才機關 臺中市龍井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9-02-26~2019-03-0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業務並負責有關方面協調聯繫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24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於本(108)年3月4日下班(17:00)前送(寄)達本所,逾期不予受理。
掛號郵寄:434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4段247號臺中市龍井區公所人事室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士】。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
  (四)最近或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六)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無則免附)。  
其他:
( 一 ) 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 二 )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
( 三 ) 本所人事室聯絡電話:04-26352411轉1151 呂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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