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徵求 技工~2017-12-20

徵才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技工
官職等
職稱 技工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17-11-20~2017-12-20
資格條件 (一)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檢附前案查詢同意書)。
(四)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
(五)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六)室內配線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或同等級以上證照)。
工作項目 本院所管各辦公廳舍及宿舍之水、電等各設備維護及其他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嘉義市林森東路282號等本院所管各辦公廳舍及宿舍。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及檢附證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2月20日下午17時30分前,於限期內以掛號方式郵寄送達「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2號 總務科收」(信封封面註明『參加技工甄選』)
(二)應檢附資料:(資料不齊者,得不予受理)
(1)工友履歷表(請至台灣嘉義地方法院網站本訊息內附檔下載)。
(2)身份證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 最近5年考核成績表或考績證明書。
(5)最近3個月內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檢表。
(6) 室內配線丙級技術士以上證照(或同等級以上證照)。
(7)其他關於水、電、瓦斯、冷凍空調等專業證照或防火、能源管理人講習訓練結業等證書(無則免附)。
(8)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前案查詢同意書(請至台灣嘉義地方法院網站本訊息內附檔下載)。
上述資料各1份(請依序裝訂)。
二、口試甄選:
(一)本院得視報名人員人數、資格、條件依規定辦理甄選(甄選日期另行以電話或書面通知),甄選後擇符合需求錄取,如甄選結果,本院認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二)資格不符、非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恕不受理。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院通知到職任用,經通知未如期至本院辦理報到者,喪失錄取資格。
(四)參加甄選所繳交之個人資料不另退還。
三、聯絡人:本院總務科廖春美小姐,聯絡電話05-2753671轉6255。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