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徵求 精神科醫師~2018-11-16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精神科醫師
職系 醫事人員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8-11-05~2018-11-16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學歷:國內各大學或獨立學院醫學系畢業。
二、專業證照:具醫師證書及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其他資格: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本職位之任用資格者。
四、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五、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2、本職位列科經營。
工作項目 1.精神醫療業務及值班、居家業務。
2.交辦各類政府計劃申請及執行。
3.其他臨時交辦事宜及文書作業處理。
工作地址 台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
聯絡E-Mail a88783@mail.vhyk.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院人事室網站(http://www.vhyk.gov.tw/dept1/index.php)「檔案下載」專區/外補甄選下載「外補報名表、品德查核同意書」,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07年11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憑辦。(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精神科醫師甄試)。.應檢附資料:考試及格証書、最高學歷畢業証書、身分證、工作證明書、榮民證(非榮民免附) 在職證明等相關文件影本, 合於條件者另行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通訊報名地址:台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號。聯絡電話:06-3125101轉5522聯絡人:劉主任 或分機5526 林職能治療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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