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徵求 組員~2015-01-05

徵才機關 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農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12-31~2015-01-05
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含)以上畢業。二、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農業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工作熱忱、敬業精神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漁港及漁業综合行政業務。2.漁港及漁業產業行政管理。3.漁船船員管理。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詳細工作內容可洽漁港管理組楊組長06-2991111#1484)
工作地址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依序裝訂檢附(皆以A4影印):(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銓審、考績、獎懲、聯絡方式等資料)(2)最高學歷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最近一筆派令(5)銓敘部審定函(6)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二、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04年1月5日前郵寄或送達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3樓臺南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臺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農業行政組員」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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